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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次将检验检测人员个人纳入巨额罚款的处罚范畴!
发布时间:2025-03-31 09:53:33 来源:网络 编辑:本站编辑 浏览数: 0
[摘要]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3月10日发布。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3月10日发布。在第三十一条有一句话值得注意的是“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我国针对检验检测行业的违法行为出台了更严格的处罚规定,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罚款金额调整

‌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如未经检测出报告、篡改数据、伪造结果等),罚款上限提高至‌10万元‌‌;

‌违反强制性标准导致数据错误‌的行为,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界定‌: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涉及‌10辆车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可取消检验资格‌。

二、首次将检验检测人员个人纳入处罚范畴

‌个人连带责任‌:除机构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可处‌1万至5万元罚款‌‌;

‌罚款力度提升‌:此前同类违规行为对个人的罚款多为5000元以下,修订后金额大幅提高‌;

‌法律依据‌:上述规定源自《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人需承担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通过提升机构违法成本、强化个人责任,进一步保障检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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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电梯检验检测 监督管理 征求意见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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