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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电梯厂销售员,伪造印章,利用合同诈骗40余万
发布时间:2018-11-22 09:40:59 来源:官网 编辑:李青 浏览数: 0
[摘要]  冒充电梯厂销售员,私自向人承接安装电梯业务,并用虚假公章与人签订安装合同,收取订金,而实际上并未向电梯公司订购产品导致...

    冒充电梯厂销售员,私自向人承接安装电梯业务,并用虚假公章与人签订安装合同,收取订金,而实际上并未向电梯公司订购产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近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陆某提起公诉。 

  陆某17岁就开始进入电梯行业,作为一名电梯公司业务员,到处向客户推销电梯产品。后陆某从电梯公司离职出来,仍以电梯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到处向人推销各类品牌的电梯业务。一旦业务谈成,陆某便向相应的电梯公司采购,帮助客户安装,并从中挣取业务费。 

  2018年1月,在横店镇新装修了一家宾馆的胡某打算安转一部电梯,在朋友的介绍下,胡某认识到陆某。陆某向胡某作了一番介绍,表明自己是杭州某电梯公司的业务员,有多年的从业经历,还在横店周边做了60多单电梯安装业务。胡某听后立马答应了陆某这单业务。 

  于是,陆某就以杭州某电梯公司的名义跟胡某签订了一份电梯设备买卖合同,订购的是一部6层7个出口的电梯,总价格在23万余元,并在合同上盖上杭州某电梯公司的印章。随后,胡某转给陆某9.8万元钱,其中5万元用于做电梯井道里面钢结构,另外4.8万元是订购西奥电梯的订金。 

  之后陆某以安装钢结构和发货安装电梯的名义向胡某索要费用。胡某前后向陆某共支付13.6万元。 

  期间,胡某向电梯安装工崔某支付3000元材料款,让其做电梯井钢结构工程。但由于陆某没及时付钱给崔某,电梯井钢结构还没有做好施工就停了。胡某多次打电话向陆某催促工程进度,陆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 

  直到4月初,胡某实在等不住了,直接跑到杭州某电梯公司打听情况,才发现陆某根本不是该公司的员工,公司也没有接到胡某的订单。胡某把之前的合同拿给电梯公司人员对照发现,合同的条款信息基本同电梯公司的一致,但所盖的公章是假的。一般公司业务订单合同上盖有的是公司销售专用章。这才让胡某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陆某接到警方通知接受调查后,于7月13日来到横店派出所投案。 

  经查,陆某确实以假冒多家电梯公司的名义,私自伪造公司印章,与他人签订多笔电梯设备销售合同。收取客户的订金后,有部分订单通过自己采购产品完成安装业务,有部分订单根本没有向厂家订购产品,只是拿出少部分订金找人帮客户做电梯井钢结构工程,其余钱均用于个人挥霍。 

  直到案发,陆某共骗取他人订购电梯款40万余元,均未偿还。


本文标签: 电梯 电梯厂 电梯销售 电梯人 电梯业务 电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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