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华处罚[2024]福城44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铃木通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保案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铃木通电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39955234
组织机构代码:053995523
工商登记码:44030610653527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郑均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07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