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住建局印发《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持续依法依规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2021年11月以来,海口市根据海南省相关文件部署,印发《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有力推进了海口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据海口市住建局统计,自2021年以来,海口共计加装电梯批复612台,其中老旧小区加装电梯310台,政策推动下有效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增强生活幸福感。
根据《通知》,当前《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时间已满两年,为确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等工作连续性,在《实施意见》修编并正式印发之前,海口市将依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函》开展相关工作。
《通知》提到,海口市各区在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工作时,只要符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函》相关规定的,就予以备案。
同时,海口市正在开展《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修编工作,在新的《实施意见》未正式印发之前,各区政府要做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奖补的受理工作,待新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后,再依据其审批发放奖补资金。